继续推进“九五”期间确定的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包括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两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的污染防治,确保“十五”期间取得显著成效。
淮河、海河和辽河被视为“三河”,它们涉及到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 巢湖、滇池和太湖被称为“三湖”,这些湖泊的水污染防治是关键的环境治理领域。 “两区”指的是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这两个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对改善空气质量至关重要。
滇池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是云南省最大的湖泊,流域覆盖昆明市及周边地区。 巢湖位于安徽省中部,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最大的淡水湖,流域涉及安徽、江苏两省。我国自“九五”期间便将太湖、滇池、巢湖列入重点治理的“三湖”,并确定了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
三河三湖工程 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我国九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也是我国跨世纪的环保工程。目前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湖”指的是太湖、巢湖和滇池,它们的治理同样被置于优先位置。这些湖泊位于重点流域,其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对周边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已经制定了长江、黄河和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一海、一市‘’:北京市、渤海。
1、渤海湾受大陆性气候影响,季风明显,冬寒夏热,雨季集中在夏季,降水年变差大。冬季水温低,常结冰,冰厚可达1米。盐度分布不均,湾中高于近岸,受盐田排卤影响,某些区域盐度高达33‰。潮汐与海浪 渤海湾潮汐为半日潮,潮差2-3米,落潮时间较长。风浪为主,平均波高约0.6米,最大可达4米。
2、渤海湾渔场的水文环境独特,由沿岸流和黄海暖流余脉的交汇所塑造。1998年10月的调查报告显示,该区域的游泳生物种类丰富,其中黄鲫占比高达439%,鳀鱼占138%,小带鱼占33%,斑鰶占91%,而鲈鱼占04%。这些生物在海湾中形成了生机勃勃的生态环境。
3、相较于黄海东海南海,渤海的水文特征是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渤海地处北温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多年平均气温7℃,降水量500-600毫米,海水盐度为30‰。渤海以风浪为主,随季风的交替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海浪以渤海海峡和中部为最大,辽东湾和渤海湾较小。
4、相较于黄海东海南海,渤海的水文特征是渤海地处北温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多年平均气温7℃,降水量500-600毫米,海水盐度为30‰。渤海水温变化受北方大陆性气候影响,2月在0℃左右,8月达21℃。严冬来临,除秦皇岛和葫芦岛外,沿岸大都冰冻。3月初融冰时还常有大量流冰发生,平均水温11℃。
5、坡度平缓。相较于黄海东海南海,渤海基本上为陆地所环绕,是一个近封闭的浅海,其面积约为8万平方公里,平均深度为比18米,渤海周围有三个主要海湾即辽东湾、渤海湾祁莱州湾,水文特征是位于大陆架上,海底地势自三个海湾向中央盆地和渤海海峡微微倾斜,坡度平缓,平均坡度为0度0,28度。
6、环渤海地区气候为温带季风气候,处于湿润半湿润地区,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因为河流都处于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冬季都有冰期,河流汛期集中在夏季雨季,河流的含沙量均较大。
发布于1982年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经1999年修订后,从2000年4月开始实施。新法在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防治海洋污染工程建设项目和遏制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我国海洋环境现状呈现两个阶段性特征:第一个阶段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12年,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海洋环境质量呈现下降趋势,四类和劣四类水质面积从2001年的约8万平方公里扩大为2012年的3万平方公里,受监控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大部分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
同时,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生产总值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0年实现增加值69亿元。中国已建立海洋微生物资源保藏中心、海洋药源生物基因库等资源保藏设施,发掘和保藏近海、大洋、深海和极地海洋生物种质资源上万份。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治理工业污染取得较大成绩,城市的环境状况有所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初见成效,环境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环境监测工作迅速发展,环境科学的研究、教育事业得到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2年通过,1983年3月1日起施行。40年来,海洋环境保护法于1999年进行首次修订,并于2013年、2016年、2017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正。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海洋污染 海洋污染物绝大部分于陆地上的生产过程。海岸活动,例如倾倒废物和港口工程建设等,也向沿岸海域排入污染物。污染物进入海洋,污染海洋环境,危害海洋生物,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
1、《意见》强调,环渤海三省一市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建立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这一制度是实施最严格的渤海环境保护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关键工作。它对于维护渤海海洋生态安全,确保环渤海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已完成划定并发布。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覆盖的国土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5万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部共同推进红线划定和评估调整,并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鼓励、支持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创新性研究和先进技术的应用。
制定《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和促进渤海生物资源的增殖与合理使用。生物资源的过度捕捞会导致物种数量减少,生态平衡被破坏,影响整个水域的健康状态。因此,规定对捕捞量、捕捞时间、工具使用等制定严格限制,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其次,本规定旨在保护渤海水域的生态环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渤海生物资源,保护渤海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渤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六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2004年2月12日农业部令第34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本规定中“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统一修改为“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
在资源养护方面,为了保护海洋生态平衡,《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对河蓝蛤的采捕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中禁止在潮间带外侧水域进行采捕。而在潮间带及其向陆一侧进行采捕,则需要事先报经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获取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以确保采捕活动的合法性和科学性。